日前,工商余杭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余杭良渚某公司厂房内,有人发现一批涉嫌商标侵权的汽车挡风玻璃,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检查。
经检查,事发现场占地面积约有2700平方米,划分为产品存放区和生产加工区两大区域。在产品存放区堆放有大量的汽车用前挡风玻璃,经执法人员近三个小时的现场核对,共计发现标有大众、本田、丰田、福特、海马、日产、通用、五菱、现代、雪佛兰、SGMW等逾10个知名汽车品牌的文字或图形商标的汽车挡风玻璃成品、半成品近千块。
据执法人员透露,该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原厂家生产的前挡风玻璃作为模板进行生产,其玻璃上标注的汽车品牌商标、3C标志、型号等信息,字体大小、标注位置皆与原厂家生产的玻璃十分接近,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然而,这些穿着“名牌”的玻璃的售价在80元左右,与原厂家生产的玻璃售价相差甚远。一旦这些玻璃流入市场,则鱼目混珠,将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执法人员当即对发现的涉嫌侵权的汽车玻璃予以现场封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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