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槐荫警方成功破获“3·26”系列别汽车玻璃盗窃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据悉,该嫌疑人多次利用钢钉和螺丝刀别碎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并对受害人进行敲诈。
2010年3月以来,槐荫区连续发生多起汽车内财物失窃案件,涉案金额十余万元。3月4日晚,纬六路一辆马自达轿车玻璃被别碎,车内物品被盗;3月 8日中午,在八里桥路口的一辆尼桑轿车玻璃被别碎,车内财物被盗;随后于当月的10日、21日、23日、24日、25日槐荫区接连发生汽车玻璃被别碎,车内财物被盗案件。同时该类案件在济南市其他地区也频繁发生。
针对该类案件的高发态势,槐荫刑警大队成立“3·26”专案组,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各个方面的工作,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形象和基本情况。3月30日上午11点35分,在经六路延长线进行守候的民警向指挥部报告,发现一名相貌特征和犯罪嫌疑人基本相符的中年男子在经六路延长线活动,形迹可疑。后得知此人为孙某某,暂住济南西外环某村,平日白天外出收废品。
3月 31日上午10点,一名受害人给专案组民警打来电话提供了一条线索:犯罪嫌疑人向他发短信进行敲诈,要他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存300元钱,然后就把被盗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还给他。
专案组安排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于当天11点30分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同时发短信告知犯罪嫌疑人,因为急着用身份证,所以将钱以加急方式汇到其账户,希望尽早归还身份证。20分钟后,在孙某某住处附近守候的民警报告,孙某某进了经六路的一家银行,随后又骑车回家。
经调查,在此期间,孙某某在银行从受害人汇款的账户提取现金300元。至此,专案组确定了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 1日12点45分,孙某某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查,孙某某承认今年以来多次利用钢钉和螺丝刀别碎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并对受害人进行敲诈的犯罪事实。至此,“3·26”系列别汽车玻璃盗窃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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